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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祖国】潘博:感知检察共成长

潘博 绍兴检察 2021-04-28

感知检察共成长

作为80后,受恩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是在宽裕、安定、公平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回首入检、从检、兴检之路,对于一个青年检察干警来讲,更多是感恩、是责任、是憧憬。

感恩好时代给予的每一次机遇

2008年6月我大学毕业,在茫然与沮丧中参加各类考试,寻求一个就业机会。9月份通过司法考试后,恰好中央推出基层政法定向招录政策,我幸运地考上了甘肃省检察系统仅有4个名额的首届定向招录法学硕士生。经过两年系统学习刑事法律知识和一年时间到定向单位实习完成毕业论文,2011年7月,我正式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由于实习期间,我已在各部门轮岗学习锻炼,一到单位就“轻车熟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下乡调查核实、熬夜看守案件嫌疑人,与公安带着嫌疑人兜转千里追赃挽损、指认现场,以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纠正违法,每一项工作都干得艰苦却津津有味。后来,有机会在省级检察院工作了6个月,工作虽然很有压力,但让我精进了业务、开阔了视野。2012年年底,我回到会宁县检察院后,热衷钻研,坚持学习,办理了一些疑难案件和有影响力的民生案件,很快成长为全市办案能手、全省业务标兵。在定向服务期即将届满时,将近30岁的我,面对年迈的父母、面临经济的压力,让我变得很焦虑。但就在这个时候,不经意间看到了一则诸暨检察院面向全国选调的公告,通过“百度”了解后,我就想“试一试”,结果又被幸运之箭射中,还是第一名。欣喜的同时,有难以割舍的情怀,也有难以“跨”出去的勇气和困难。好在有领导们的大胸怀,以及“新东家”的热忱,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2014年8月,我从甘肃会宁“转战”到浙江诸暨,开启了一段新的检察工作历程。回顾这10年,回顾自身的经历,我更多感受到的是国家包容、开放、公平、自由的社会发展环境,给予我们年轻人求学、创业、追求幸福所提供的机遇。

担负守护公正的责任使命

尽管读了7年法律,还专攻刑事检察业务,但不可否认,刚从事批捕工作时,由于职业惯性,重复面对各类可恶的犯罪分子时间久了,“戾气”越来越重,时常有强烈的追罪愿望。但办的案件多了,遇到巧合、值得同情的案件越来越多,我才开始慢慢醒悟,对我们办案人来说,看似一项简单的工作流程,但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却是一次救济的机会,倘若我们不认真听取、核查,我们的错误决定将影响他的一生以及一家幸福,哪怕这种可能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他的一生及他的家庭是100%的伤害,对我们的检察事业更是100%损害。从那时起,我办案开始更有耐心,也越来越细致、越来越谨慎,即使看起来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我也会推敲推敲其中的逻辑、情理,看看有没有违背常识、常理的地方,有没有巧合的情况,或者指供、造证的情况,即使到了案件量特别大的诸暨,我这种习惯也没有改变。相比依法做出批捕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审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往往最考验我的勇气和良知。当然,正义都有两面性,责任担当也不例外,问心无愧的不枉不纵,才是我们应有的担当,作为办案人,一些案件在自己手里没有成为错案以及有些案件因为自己有力引导补充侦查而定罪处罚,每每想起,都略感自豪。今年新修订的《检察官法》明确规定了检察官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着重强调“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难想象,随着司法责任制的不断推进和《检察官法》的实施,和我一样的检察人,不管惩治犯罪,还是保障人权,担负守护公正的责任使命越来越重大,也越来越艰巨。这份责任,意味着我们对任何的司法决定再慎重也不为过,但也不怕在维护公正、守护正义上担责任。

充满对检察事业的美好憧憬

作为2011年参加检察工作的一代人,工作以来我的还有一个感受就是:法治理念全面更新,司法改革突飞猛进,检察工作日新月异。疑罪从无、无罪推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少捕慎诉等刑事司法理念从理论到实践,感觉上学时、刚工作时,还仅仅是一种争议的理念,从2012年开始,就全面被“法定化”“规则化”,瞬间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基本原则;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内部革新,到刑事和解、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增设,再到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重新调配、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都快速推行开来,再也不是探索、试点。种种改革,所蕴含的长远期望不言而喻,不管对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还是赋予检察官更多裁量权,让检察机关担负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在更多社会公共领域大展拳脚,都为检察事业、检察官职业绘就了一张旗帜鲜明的宏伟蓝图。如今,政治清明,国家强盛,我深感全面依法治国越来越近,检察机关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而经历改革后,承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使命的“四大检察”职能越发丰满、越发清晰,“法律守护人”“公益维护人”的角色定位越发明显、越发与民心靠的更近。回首历程,这种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代更比一代好的盛世,我们这一代检察人,既是这一法治进程的亲历者、见证者,也是各项改革制度的参与者、推进者,更是各项制度的长远受益者。对于我们年轻检察干警来讲,我们必须紧跟时代变化,理解它、认可它,坚定地投身实践,体会这些伟大改革带来的好处,充满信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历史耐心,憧憬五年后、十年后的检察事业,奋力走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长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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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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